共享法庭调解纠纷,共享法庭调解纠纷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享法庭调解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共享法庭调解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共享法庭建设指导意见?
- 道交一体化属于诉讼还是调解?
- 不参加共同诉讼能否共享诉讼结果?
- 同一个被执行人一家法院终结执行另一家法院为什么还要执行下去?
共享法庭建设指导意见?
提出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助力构建“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据了解,目前浙江共有人民法庭316家,每家平均服务4.3个乡镇,服务基层半径偏大,县级矛调中心向镇街、村社最末端延伸时,还缺乏司法服务的有效抓手和有力支点。同时不少基层群众不会用、不愿用数字化成果解决纠纷。
群众矛盾纠纷调解。 郭其钰 摄
如何运用数字化手段参与和融入基层治理?浙江法院通过在镇街、村社设立“微法庭”“共享法庭”,将法治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根据《意见》,“共享法庭”建设“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因地制宜依托镇街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聚焦基层矛盾纠纷高发部位和群体,在镇街、村社进行布局。
道交一体化属于诉讼还是调解?
" 道交一体化"属于调解。
"道交一体化"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的简称,指在法院、公安、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参与处理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理赔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不参加共同诉讼能否共享诉讼结果?
不参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不能共享诉讼结果。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可以共享诉讼结果。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参加诉讼,则无法共享诉讼结果。
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参加共同诉讼,其无法享有共同诉讼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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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被执行人一家法院终结执行另一家法院为什么还要执行下去?
1 有可能需要执行的款项不止一家法院所涉及的,或者涉及到的法院不同步。
2 因为法院执行是依据判决文书和执行裁定,一家法院终结执行并不代表其他法院就能够放弃执行。
3 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或者其他申诉,也会导致执行程序继续下去。
可能是因为被执行人在另一家法院有未执行完的案件或未履行完的义务,因此需要继续执行。另外,不同法院执行的案件可能涉及不同的财产和债务,需要分别执行。最终,被执行人需要履行所有的法律义务才能避免继续被执行。
同一个被执行人在不同的法院可能会被执行多次的原因是因为法院之间的执行程序是相对独立的,一个被执行人在一家法院终结执行并不等于在其他法院就不能再次被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欠债多家债权人,每一家债权人都有权向不同的法院申请执行,这些法院往往并不会知道其他法院的执行情况。
因此,即使在一家法院终结了执行,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的债务仍然需要偿还,其他法院无法自动了解前面的执行情况,需要重新开始执行。
除此之外,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因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生了变化,新的财产被发现后可以再次被执行。
此外,如果之前的执行程序存在问题,被执行人有权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这也会导致之前的执行被撤销,需要重新开始执行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享法庭调解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享法庭调解纠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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