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集中调解化纠纷,党支部调解委员的职责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支部集中调解化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支部集中调解化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什么时候有工会调解政策?
- 三委会指的是什么?
- 三委会是什么?
- 支部委员算不算村干部?
什么时候有工会调解政策?
答:2022年1月1日
一、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
二、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
三、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
四、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
五、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三委会指的是什么?
三委会是指: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三委是指: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委会是什么?
工会三会指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同级工会委员会指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委是指: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支部委员算不算村干部?
法律分析:支部委会属于党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村干部属于行政办事机构,支委如果不担任行政工作或职务,不属于村干部。
村党支部委员有: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白主任、村人口主任、村综合治理主任、村出纳、村会计、村工作其他人员、村远教师等。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支部集中调解化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支部集中调解化纠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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