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队买的经济房离婚怎么分割(北京部队买的经济房离婚怎么分配)
一、部队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配
目前,法律对夫妻离婚时军队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首先要去房管局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情况。如果房子出售后将移交给当地管理部门,
当地房管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夫妻离婚时房屋分割按当地经济适用房处理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二、离婚后婚前买的房子如何分配
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如果是双方婚前买的房子,
登记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一方登记的,在另一方不能证明是共同出资的情况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如果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会登记双方的名字。离婚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对于共同还款部分,
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如果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自己的财产还贷,离婚时财产归支付首付的一方所有。
婚前父母一方全款购房的,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姓名的,离婚时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一方姓名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如果父母一方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
房屋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登记一方姓名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婚后一方以自有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财产归一方所有。
如果是双方父母投资的房屋,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登记一方名字的,离婚时按双方父母投资的份额由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三、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1.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
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屋,房屋在自己名下的,首付款全部付清的,先按份再按共有办理;如果全额付款,将被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屋为双方或彼此所有,
个人的财产出资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全屋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2.婚后买房时,双方共同借款全部或部分购房款。
婚后双方共同借款部分购房款,属于共同债务,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房,双方全部或部分借款购房款的,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3.婚后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全部首付。
婚后买房,如果一方借了全部购房款或者全部首付款,如果一方私自借款,另一方认可并共同偿还,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当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如一方私自借款,房屋在借款人名下,借款人父母还贷,
如果没有其他因素,就是个人财产。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1063条
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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