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聘礼怎么写?,离婚时聘礼的处理方式
聘礼在我国的婚姻习俗中是一种重要的礼仪,但在离婚时,聘礼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议,聘礼是男方在结婚前送给女方家的财物,包括现金、首饰、房产等,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聘礼应当返还,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离婚时聘礼一般不返还,如果聘礼是为了结婚而专门购买的物品,或者是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离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者判决。
建议参考:在离婚时,如果涉及聘礼的归属问题,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协商或者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聘礼的清单、证人证言等,双方也应当尊重法律和道德,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自己的形象和声誉。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聘礼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但是在离婚时,聘礼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最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聘礼归属问题时,双方应当尊重法律和道德,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自己的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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