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生效证明怎么写?,离婚法律生效证明的写法
离婚法律生效证明是指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由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的作用是证明离婚案件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据该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离婚法律生效证明怎么写呢?
问题解答:
离婚法律生效证明的写法通常如下:
:离婚法律生效证明
兹证明(申请人姓名)与(对方姓名)于(离婚案件立案日期)在(法院名称)提起的离婚诉讼,经本院审理,已于(判决或调解书生效日期)作出(判决或调解书文号)**的判决/调解书,该判决/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落款:(法院名称)
日期:(出具证明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具体的写法可以咨询当地法院。
建议参考:
在书写离婚法律生效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填写申请人和对方的姓名:确保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2、填写正确的立案日期:立案日期是指离婚案件正式立案的日期,需要填写准确。
3、填写正确的判决或调解书文号:判决或调解书文号是离婚案件的唯一标识,需要填写准确。
4、注明判决或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判决或调解书的生效日期是证明文件的重要内容,需要注明准确。
5、加盖法院公章: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需要加盖法院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小编总结:
离婚法律生效证明是离婚案件中非常重要的文件,需要认真书写,在书写时,需要注意填写准确的申请人和对方姓名、立案日期、判决或调解书文号、生效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法院公章,如果对离婚法律生效证明的写法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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