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有哪些法律风险?
假离婚的定义: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规避限购政策、获取贷款优惠等,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然保持婚姻关系,共同生活。
法律风险:
1、财产分割风险:假离婚后,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出现分歧,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反悔,或者在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
2、抚养权纠纷风险:如果夫妻双方在假离婚后有子女,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后反悔,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这可能会导致抚养权纠纷,给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带来不利影响。
3、债务风险:如果夫妻双方在假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另一方可能会面临债务承担的风险。
4、婚姻关系风险:假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实际上仍然存在,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与他人结婚,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建议参考:
1、谨慎对待假离婚:在决定是否假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慎重考虑,权衡利弊,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轻易放弃婚姻关系。
2、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假离婚,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
3、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离婚证等。
4、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假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变更子女抚养权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
假离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夫妻双方在决定是否假离婚时应该慎重考虑,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轻易放弃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假离婚,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离婚证等,在假离婚后,夫妻双方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变更子女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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