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假离婚的法律界定
在法律上,“假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逃避债务、购买限购房屋等,而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实际上双方仍然保持着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建议参考:
1、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2、财产分割: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3、子女抚养:如果双方有子女,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子女抚养协议。
4、户口迁移: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假离婚”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或双方存在欺骗、隐瞒等行为,导致离婚后双方仍然保持着夫妻关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夫妻双方在决定是否离婚时,应该慎重考虑,不要轻易做出决定,以免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