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由怎么还不可以?,离婚自由,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议题
在我国,离婚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建议参考:在考虑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编总结:离婚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在行使离婚自由权时,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该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对家庭和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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