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离婚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准许离婚的法律依据,解析,这个标题简洁明了地概括了文本的主要内容,即探讨准许离婚的法律依据。
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时所做出的决定,准许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感情确已破裂:这是离婚的核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包括: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吸毒是指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或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或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等。
2、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夫妻双方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离婚纠纷,以减少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准许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感情确已破裂和协议离婚两种情况,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夫妻双方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离婚纠纷,以减少对双方和子女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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