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新增内容有哪些?
离婚法律新增了一些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家暴等过错方赔偿:因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夫妻债务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建议参考: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家暴的证据、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等,以便在离婚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离婚法律的新增内容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离婚过程中可能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保持冷静,理性对待,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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