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洗白”不可信 修复“骗局”需警惕
听说征信可以修复了,只需付费**元就可以代为办理,是真的吗?

近日,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以“修复不良征信”为由骗取他人财物案件,被告人张三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三因生意失败欠了外债,其想到之前添加的工作微信群内发布过关于修复不良征信的信息,便联系周某,让周某给其介绍征信不良的客户信息,并承诺给周某好处费。经周某推荐,张三与李某、王某取得联系后,称自己在兰州某征信公司上班,可以修复不良征信记录,需提前支付一定费用。李某、王某分别通过微信向张三转账24000元、11500元,张三收到钱款后偿还了个人债务。后李某、王某多次向张三了解征信修复情况,张三一直以疫情影响等原因推托,最后拒接二人电话并将其微信删除。2022年6月,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侦查人员遂将张三抓获,张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被告人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一、被告人张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二、被告人张三未退赔的款项22500元,责令张三继续向被害人李某、王某予以退赔,其中退赔李某16500元,退赔王某6000元。
(以上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所谓的“清除不良信用记录”、“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均是骗局!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误入诈骗陷阱。凡是声称合规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诈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