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该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共有财产中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除非有特殊情况,如一方对房产的贡献较大,或者有其他的协议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决定房产的分配方式,如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双方共同出售房产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得款项。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充分沟通,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离婚后因财产分割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离婚时,如果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通过协商决定房产的分割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处理权,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保持沟通,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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