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怎么办过错方,离婚房产共同名下,过错方如何处理?
离婚时房产证上双方名字的房产如何分割?过错方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房产证上双方都有名字,通常情况下,该房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等分割,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家庭暴力、重婚等行为,过错方可能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受到一定的照顾,但这并不意味着过错方可以分得更多或更少的财产,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酌情处理。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在离婚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代表当事人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离婚时,房产证上双方名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能会在分割时受到一定的照顾,但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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