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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到底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1-29)普法百科3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通常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企业取得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取得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到底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

建议参考: 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时,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类型和性质,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的披露,企业还应当注意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方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相关法条: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返还,通常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类型和性质来确定,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时,应当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恰当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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