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补贴需要交税吗?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是否需要交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需要交税:
1、不征税收入:如果政府补贴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可以不用交税,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但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征税收入:除了不征税收入之外的其他政府补贴,一般都需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如果政府补贴是货物的价款,且企业购买货物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在收到补贴时,需要将其冲减进项税额;如果政府补贴是应税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价款,且企业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增值税,那么在收到补贴时,不需要交税。
建议参考:
1、了解政府补贴的性质和用途: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之前,应该了解政府补贴的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2、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该保留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政府文件、拨款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3、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后,应该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如实反映政府补贴的金额和性质,避免因未申报而产生税务风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 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小编总结:
企业收到政府补贴是否需要交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征税收入不需要交税,征税收入需要交税,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时,应该了解政府补贴的性质和用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纳税申报,避免因未申报而产生税务风险,企业也应该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税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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