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1-10鉴定标准及赔偿金是多少?
伤残等级1-10的鉴定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确定的,每个等级的鉴定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包括身体功能、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具体的赔偿金数额则取决于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等因素,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可能越高,但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建议参考: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赔偿金数额,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工伤律师或者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的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帮助您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应当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小编总结:
伤残等级1-10的鉴定标准和赔偿金数额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等因素来计算,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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