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政府补助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1-29)普法百科9

**问题解答:政府补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而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政府补助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来源是政府,不属于企业的增值额,所以不征收增值税。

如果政府补助收入是明确规定用于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且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部分政府补助收入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企业将政府补助收入用于研发活动并形成无形资产的,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摊,准予扣除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在税前摊销上述规定中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摊销费用。

建议参考: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小编总结:政府补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企业从政府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但如果政府补助收入是明确规定用于购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且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这部分政府补助收入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将政府补助收入用于研发活动并形成无形资产的,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摊,准予扣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162778.html

政府补助收入要交增值税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