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你真的了解吗?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需要注意的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建议参考:
1、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及时确认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征税收入,避免混淆。
3、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政府补助的税收政策,避免因税收问题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小编总结: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税收规定和限制,避免因税收问题导致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政府补助的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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