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为确定其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以便进行赔偿和康复治疗,需要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需要以下材料和遵循以下流程: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职工受伤属于工伤的法律文件。
2、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包括病历、诊断报告等,证明职工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
3、身份证明:职工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以证明其身份。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照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格。
5、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流程大致如下:
提出申请:职工或其代理人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
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组织鉴定:根据职工的伤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安排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出具鉴定结论:医学专家根据职工的伤情和提供的资料,出具鉴定结论。
送达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鉴定结论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
建议参考:
在进行工伤鉴定时,职工应当积极准备所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职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具体的鉴定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顺利完成鉴定程序。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小编总结: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获得合理赔偿和康复治疗的重要环节,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时,应确保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如果职工在准备材料或流程上遇到困难,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帮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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