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政拨款: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建议参考:
1、了解相关政策: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符合政府补助的条件和要求。
2、规范财务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和申报准确无误。
3、注意申报时间: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政府补助收入,避免因逾期申报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小编总结: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一种重要经济资源,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了解相关政策,规范财务管理,注意申报时间,确保自身能够充分享受政府补助带来的优惠政策,企业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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