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政府补贴,到底要不要交税?
企业取得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政府补贴是作为企业的收入,那么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贴是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如果政府补贴是明确规定的专项用途资金,且企业能够提供规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且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政府补贴是与企业的销售行为有关,那么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和税率,以及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范围、税率和计税方法,以及一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该公告规定了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的取消以及一些增值税征管问题。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小编总结:
企业取得政府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政府补贴是作为企业的收入,那么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政府补贴是作为企业的成本或费用,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方面,如果政府补贴是明确规定的专项用途资金,且企业能够提供规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且该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政府补贴是与企业的销售行为有关,那么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根据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正确缴纳税款,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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