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缴纳所得税嘛?
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1、不征税收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免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议参考:
1、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2、如果政府补助被确认为不征税收入,企业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如果政府补助被确认为征税收入,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
4、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避免因申报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取决于补助的性质和用途,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判断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政府补助被确认为不征税收入,企业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政府补助被确认为征税收入,企业应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避免因申报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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