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取得的政府补助都应列入
很多企业对于政府补助的处理存在疑惑,不知道是否应该将其列入财务报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所取得的政府补助通常都应列入。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它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
对于这些政府补助,企业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披露,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别确认为收益或资产,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建议参考: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详细规定了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企业应当遵循该准则进行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对准则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准则。
3、税收法规:不同地区的税收法规可能对政府补助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企业应当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
相关法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第二条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 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
本准则所称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编总结:
企业所取得的政府补助,通常都应列入财务报表,企业应当根据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用途,将其分别确认为收益或资产,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企业还应当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确保政府补助的处理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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