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
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都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议参考: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需要判断该项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在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在相关支出发生时从“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需要在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在确认相关费用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小编总结:
收到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如果对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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