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贴款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不征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征税收入:除上述不征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接受捐赠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均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议参考:
-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款时,应首先判断该项补贴款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不得作为应税收入申报纳税。
- 如果政府补贴款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应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合规性,避免因税收问题而遭受税务处罚。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政府补贴款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收到政府补贴款时,应及时判断其性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避免因税收问题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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