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伤残鉴定就成为了案件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伤残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程度,以便于后续的赔偿和保险理赔等,根据我国的法律,伤残鉴定通常遵循以下程序:
1、事故处理阶段的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提交材料: 受害者需要提交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医疗资料。
3、鉴定机构受理: 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受理鉴定申请。
4、现场检查: 鉴定机构会对受害者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身体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5、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机构在完成检查后,会根据医学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
6、送达相关方: 鉴定意见书会送达给受害者、保险公司和肇事方等有关各方。
建议参考: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建议受害者选择正规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受害者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提供完整的医疗资料和必要的检查。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编总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者伤残程度的重要程序,它关系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伤残鉴定应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受害者应积极提交所需材料并配合鉴定工作,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应参考上述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鉴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