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调增吗?汇算清缴填哪个表?
1、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如罚款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如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是否需要调增: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调增,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是不征税收入,且已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了扣除,那么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这部分收入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是征税收入,且已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了扣除,那么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不需要将这部分收入调增。
3、汇算清缴填哪个表: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该表中,企业需要填报营业外收入的相关信息,包括收入金额、纳税调整金额等。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的公告》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 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54 号)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规定:第 1 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
小编总结:
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调增以及在汇算清缴时填哪个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在该表中填报营业外收入的相关信息,企业还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如果企业对营业外收入的纳税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