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订亲钱该怎么判?
在我国,订亲钱通常是指男女双方在订婚前,由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在离婚时,订亲钱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前由男方家庭直接支付给女方家庭的,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订亲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后由男方家庭支付给女方家庭的,或者男方家庭在支付订亲钱时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订亲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建议参考: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订亲钱的性质和归属,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前由男方家庭直接支付给女方家庭的,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将订亲钱进行平均分割,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后由男方家庭支付给女方家庭的,或者男方家庭在支付订亲钱时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认定订亲钱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在离婚案件中,订亲钱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前由男方家庭直接支付给女方家庭的,且没有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订亲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订亲钱是在结婚后由男方家庭支付给女方家庭的,或者男方家庭在支付订亲钱时明确约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赠与,那么在离婚时,订亲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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