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带手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然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因此,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带手机,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仅限于使用手机进行与案件有关的通讯和查证工作;
2. 不得在仲裁庭内接听或打电话,不得使用手机进行娱乐、游戏等非工作相关操作;
3. 若需要使用手机查看证据材料,应当经过仲裁庭同意并在庭审记录中予以记录。
违反以上规定的,仲裁庭有权要求当事人关掉手机或者将手机交给保安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