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认定标准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具体如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行为,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那么离婚过错认定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收集了一些相关内容整理与大家分享,通常法律问题复杂且专业性较强,如您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尽量详细以便针对性解答您的法律难题。
一、离婚过错认定标准
(一)离婚时如果对方存在以下行为,可以认定为存在过错: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一方有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判定标准具体如下: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行为,进而导致夫妻离婚的,则可以视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三、离婚案件过错方如何认定
离婚案件过错方的认定是一方存在法定的情形,就会被认定为过错方。法定情形如下: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律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过错认定标准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看了以后相信大家会有所了解,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往往都是因为夫妻的感情生活而导致的离婚。当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时,不要惊慌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寻求解决,本站提供专业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免费问律师或者电话咨询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