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签怎么赔偿(劳动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提出不再续订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订,劳动者不愿续订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未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签,能否要求补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未签,能否要求补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保密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金标准,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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