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需要去结婚的地方。但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根据民法典,居民可以向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手续,无需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公民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异地申请离婚诉讼,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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