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女方该如何维护权益?
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是一种违反夫妻相互扶养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建议参考:
1、沟通协商:女方可以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其不给生活费的原因,并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寻求家庭调解: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女方可以寻求家庭调解机构的帮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提起诉讼:如果男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男方的收入证明、家庭支出情况等。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相互扶持,共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女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家庭调解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女方也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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