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能否起诉?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如果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是可以考虑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丈夫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
建议参考:
1、收集证据:妻子可以收集丈夫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证据,以证明丈夫有支付生活费的能力。
2、协商解决:在起诉之前,妻子可以先与丈夫进行协商,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3、起诉离婚:如果丈夫拒绝支付生活费,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妻子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妻子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小编总结: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如果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之前,妻子可以先与丈夫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且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妻子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妻子可以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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