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界定?
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争执的焦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状况和抚养能力等因素,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父亲有能力抚养,也可以获得抚养权。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后的抚养权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这样可以减少诉讼的时间和成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民法典》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旨在保障孩子的利益,确保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仍然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夫妻双方在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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