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只给生活费,工资却迟迟未发,该如何应对?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老板只给生活费而不发放工资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老板沟通:我们可以与老板进行沟通,了解工资发放的具体情况,并要求老板尽快发放工资。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老板沟通无果,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无果,我们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仲裁机构处理无果,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建议参考:
1、保留证据:在与老板沟通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我们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2、注意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我们需要在时效期间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我们自己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咨询律师或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小编总结:
老板只给生活费不给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可以通过与老板沟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保留证据、注意时效,并寻求法律援助,我们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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