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纠纷解释,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第三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兽药药品质量不合格怎么赔偿?
- 卖出去过期食品,要求赔一百倍,算敲诈么?
兽药药品质量不合格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因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销售者和生产者。消费者仅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必要时人民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依据上述规定,你既可以向药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的生产厂家主张赔偿。你有权择一而诉,也可以同时生产者和销售者。 药品的消费与我们每一个普通消费者都息息相关。当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相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消费者在时间精力、专业水平和有效信息的获知能力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最高人民在司法解释中对消费者求偿权作出如此规定,有利于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卖出去过期食品,要求赔一百倍,算敲诈么?
职业打假人故意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不是敲诈,为了加强食品的管理,按《食品安全法》解释的规定,食品、药品可以“知假买假”并索赔。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药品纠纷解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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