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给生活费去哪告?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的义务,有时候老公可能会拒绝提供生活费,这给妻子带来了经济上的困扰,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妻子应该去哪里告老公呢?
问题解答:
1、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老公按照约定支付生活费。
2、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如果老公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老公支付生活费。
建议参考:
1、保留相关证据:在遇到老公不给生活费的情况时,妻子应该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在需要时向法院提供证据。
2、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妻子不知道如何起诉或申请支付令,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3、与老公协商解决:在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之前,妻子可以与老公协商解决,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小编总结:
当老公不给生活费时,妻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采取法律手段之前,妻子应该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或与老公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