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篇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遵循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情感联系以及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最有利于子女的抚养权决定。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双方应当首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在诉讼过程中,建议父母双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支持各自的抚养权主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父母双方应当积极沟通,寻求通过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的可能性,如果协商不成,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便在法庭上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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