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法官判定原则是什么?
在民法典规定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该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法官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生活习惯、与子女的情感联系以及子女的年龄、意愿等,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和对子女的感情都会被仔细评估,法官还会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官在判定抚养权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父母的经济状况如何,子女的福祉始终是决定因素,父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是最适合抚养子女的一方,法院也会考虑到子女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其意见应当被尊重,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父母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