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起诉不给孩子生活费诉状书版本如何写?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婚内起诉不给孩子生活费的诉状书应该如何写呢?
问题解答:
1、:婚内起诉不给孩子生活费诉状书
2、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
3、诉讼请求:明确要求被告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并说明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4、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包括具体的时间、原因等,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教育费用发票等。
5、尾部:写明起诉法院的名称、起诉日期,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建议参考:
1、注意证据的收集:在起诉之前,要尽可能地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被告的收入证明、财产状况等,以证明被告有能力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2、合理确定诉讼请求:在确定诉讼请求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孩子的生活费金额,并考虑被告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
3、注意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起诉,以免超过时效。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己不熟悉法律程序或无法收集证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咨询律师或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婚内起诉不给孩子生活费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起诉之前,建议原告先与被告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确保孩子的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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