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能否起诉?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可以起诉丈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建议参考:
1、收集证据:妻子可以收集丈夫不给生活费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丈夫存在不给生活费的事实。
2、咨询律师:妻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3、考虑和解:妻子可以尝试与丈夫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丈夫愿意支付生活费,妻子可以考虑接受和解。
4、提起诉讼:如果妻子与丈夫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生活费,在诉讼过程中,妻子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丈夫存在不给生活费的事实。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小编总结:
在夫妻关系中,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妻子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之前,妻子需要收集证据、咨询律师,并考虑和解的可能性,丈夫也应该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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