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缺席怎么判?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变更抚养权的缺席判决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它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院的裁决,如果一方在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中缺席,法院通常会根据另一方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判决,如果缺席的一方在之后的听证中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会重新考虑其意见。
建议参考:
在处理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尽可能亲自出席听证会,以便直接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如果确实无法出席,应当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和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后果。
相关法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中,如果一方缺席,法院会根据另一方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判决,建议当事人尽可能亲自出席听证会,或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和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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