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
建议参考:
1、保留相关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注意保留对方不给孩子生活费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2、了解法律规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己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小编总结: 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一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了解法律规定,并寻求法律援助,建议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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