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父母的抚养能力、孩子的意愿(适用于8周岁以上的孩子)、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等,法院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建议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父母双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选择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依据主要是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的,父母双方应当尽可能地通过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为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