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好意思要怎样办
一、欠钱不好意思要怎样办
1、旁敲侧击:很多时候别人借钱少,不好意思张口要,这时候就可以旁敲侧击一下,例如在一起聊天的时候,找机会说出来。
2、开门见山:有些时候不是借钱的人不还,而是忘记还了,不妨直接说出来,就算钱少,也可以说出来,欠债讨钱很正常。
3、让其他朋友代要:自己不好意思要,可以让其他朋友要,这样双方都不会感觉到尴尬,不过事先要和朋友商量好。
4、问欠债的人借钱:可以借故问欠债的人借钱,如果他没忘记的话,就会还你的钱,如果他忘记了,就可以在借的钱里扣除,然后和他说明。
5、如果钱不是很多,而且借钱次数不多的话。大可可以不要了,以后找机会让他还你人情就行了。到时在把他欠你钱的事情说出来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承担保证责任。
二、要对方什么资料
1、准备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提供了借款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等。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应该向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2、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前往法院起诉即可。法院经过审理,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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