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起诉费用由对方出吗
一、对方欠钱不还起诉费用由对方出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债不还时,向提起诉讼的,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银行卡的。
2、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条
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二、别人欠钱而且准备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1、债权人在发现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有偷偷地转移财产,或是隐匿、变卖财产的行为的时候,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然后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法律依据: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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