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四百不还怎么办
一、别人欠我四百不还怎么办
1、别人欠四百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2、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
3、遇到欠债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对方还债,因为催促对方还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让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对方多次不还的,可以拿着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撰写民事,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6、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加入黑名单。
别人欠我四百不还首先需要与对方沟通,看是否能够要回欠款,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就需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因为此类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