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如何影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相较于旧婚姻法有了较大的调整,新婚姻法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力求实现抚养权安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建议参考: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双方应当首先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生活环境、教育条件、情感依赖等因素,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对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也将被法院作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达成抚养权的安排;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抚养权归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新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体现了对子女最佳利益的重视,同时兼顾了父母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安排应当基于子女的福祉,同时考虑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父母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依法解决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确保子女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妥善的抚养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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