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规定全文是怎样的?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应当遵循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同时考虑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权,除非有特殊情况;二是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三是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一定的年龄,法院还会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建议父母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时间成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父母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后,父母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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